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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制度

北京中发飞询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中发智造”)系中发智造(www.zfa.com)(以下合称“平台”)经营者,我们尊重并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在您使用平台服务时,我们将按照本《中发智造平台投诉处理制度》收集、存储您纠纷的证明材料,并依据您的授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中发智造平台投诉处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制度”或本制度)作为《中发智造平台注册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您在使用我们平台进行交易时已经点击同意本投诉处理制度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投诉处理制度的任何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当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任一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同意我们按照本投诉处理制度来依据您与对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一般人的判定标准,确认您与对方在争议中的各自过失,并依此及本投诉处理制度对您与对方的争议作出处理决定。您如对本投诉处理制度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网站公示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本制度可能将不定期进行更新,我们将对更新的制度进行公示,更新的制度一旦公示即产生法律效力,您如不同意更新的制度的,请您立即停止使用平台的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将被视为同意更新的制度,且接受其法律效力。您对本制度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网站公示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为了保证中发智造平台公平、和谐的商业氛围,推动服务交易的繁荣,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发智造平台正常的运营秩序,公平、公正、透明的处理用户投诉,根据中发智造平台注册协议》制定本规则。一旦您遇到交易纠纷,需求方和服务商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或要求中发智造平台客服介入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等其它方式解决。如果需求方与服务商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也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等其它方式解决交易纠纷,可以要求中发智造平台客服介入帮助处理。此时无论哪一方选择要求中发智造平台客服介入帮助解决交易纠纷的,等同于双方都授权“中发智造平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中发智造平台有权基于自己的判断以及争议处理的原则,对供需双方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做出处理,因此请需求方和服务商在认真阅读本《投诉处理制度》并完全了解我们介入供需双方纠纷的后您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标准及可能在您材料不全的情况下产生的对您不良的后果后再行申请。

第一条

1. 交易双方使用中发智造平台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中发智造平台站上公示的各项规则,因未使用中发智造平台担保交易或因线下交易造成的一切纠纷以及经济损失或超出投诉时限而产生的交易纠纷,本平台不予受理。

2. 本规则所称“中发智造平台担保交易”指需求方与服务商所产生纠纷的交易,需求方已支付预付金在中发智造平台。

第二条

1. 本平台及客服部有权对中发智造平台担保交易中产生的投诉进行处理。本平台及客服部处理投诉完全基于您的委托,本平台及客服部会承诺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态度处理投诉,但本平台对处理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1. 您清楚,协助您与对方处理纠纷的为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设立的客服部并非国家权力机构,对您提供的相关证据只能以普通人的立场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查和判断,不保证投诉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涉及到此范围以外的争议,我们无权处理,且不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1. 用户发生违反中发智造平台内任何规则行为的,我们将对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将给予用户不同档次的处罚。处罚内容一般是对其账户在“中发智造平台”上的交易等行为进行限制,情节严重者直接查封相关账户。

第五条

处理争议的申请条件

  1. 4. 关于争议处理依据

    需求方/服务商

  2. 2. 争议原因

    参看本规则第六条投诉类型

  3. 3. 处理争议的申请条件
    1. (1) 需求方已支付预付金在平台,项目交付完成后,需求方未将项目金额支付给服务商。
    2. (2) 在项目交付后三个月内提出投诉申请人,仅限于诈骗、侵权、作弊、恶意引导需求方付款。
  4. 4. 关于争议处理依据
    1. 1. 需求

      (1) 需求一经发布形成要约邀请,服务商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并同意需求内容形成要约,需求方通过平台确认合作的服务商,构成需求方向服务方作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

    2. 2. 需求期限
      1. (1) 在交易中,若需求方在发布需求时未进行特别说明,需求方选标后,双方自行约定后期制作完成交付源文件的时间;
      2. (2) 在交易中,按照供需双方在需求开始前约定的完成期限执行,交易过程中若双方约定延长完成期限,按照延长后的期限为准。
    3. 3. 需求验收

      (1) 需求完成后,对于能够在交付后即时验收的,需求方可根据需求完成的情况进行验收。如果发现需求结果与要求不一致的,可要求服务商进行修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2) 交易提示:若需求方在未验收需求结果或需求结果与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确认付款,需求方需自行承担所有损失,且本平台不受理需求方的相关投诉。

    4. 4. 身份核实

      (1) 投诉处理中,本平台可要求未通过身份认证的一方或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拒不提供身份证明的,本平台将不受理其投诉申请或者作出不利于该方的处理结果。

  5. 5. 关于处理争议的举证

    争议处理过程中,中发智造平台有权要求需求方或服务商提供证明材料,且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有效性。

    1. 1、 凭证类型:针对中发智造受理的各类型争议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以中发智造要求的内容为准。
      1. (1) 凭证类型:针对中发智造平台受理的各类型争议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以中发智造平台要求的内容为准。
        • 1) 需求方与服务商之间的交易所签订的协议。
        • 2) 需求方与服务商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等。
        • 3) 服务商对需求完成情况负有证明责任,对需求完成情况的说明应根据需求要求提供包括完成的效果展示、制作交流过程、最终作品的源文件等证据资料;
        • 4) 需求方主张“服务商未按照要求完成需求”,且服务商已按照本平台要求出具本条第1项约定证明文件。需求方应当根据要求出具相应测试检查报告。
    2. (2) 凭证要求:您需要对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违背此要求带来的后果。
    3. (3) 凭证通知:中发智造平台处理争议期间,会通过电子邮件、短信、QQ或电话等方式向争议双方发送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
    4. (4) 因交易双方约定不清而产生交易纠纷或关闭交易,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本平台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5. (5) 交易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平台及客服部门仅以普通人的判断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并作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6. 6. 处理争议的中止和恢复

    一般情况下,中发智造平台客服介入处理争议后您需要按照中发智造平台设定的流程执行,但在两种情况下,中发智造平台会中止处理需求方与服务商之间的争议。

    1. (1) 中止情形
      1. 1) 需求方与服务商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
      2. 2) 需求方与服务商任何一方通知中发智造平台相应争议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 (2) 中止条件
      1. 1) 双方应在提出协商要求后的10天内已自行按双方协商结果操作交易款项,或向中发智造平台提供协商结果,由中发智造平台代为操作
      2. 2) 需求方与服务商应当在通知中发智造平台“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中发智造平台提供司法机关的案件受理凭证;
    3. (3) 恢复
      1. 1) 逾期没有操作交易款项也没有向中发智造平台告知协商结果的,中发智造平台有权继续按照相关处理原则处理需求方与服务商(接包方)之前的争议
      2. 2) 需求方与服务商双方有任何一方提出恢复争议处理申请,中发智造平台有权继续按照相关处理原则处理需求方与服务商之前的争议

第六条

投诉类型及处罚措施

  1. 1. 针对需求方
    1. (1) 投诉对象

      需求方

    1. (2) 投诉原因
      1. A. 需求方作弊,选自己马甲中标:

        需求方发布需求后选择自己(同伙)账号中标,涉嫌套取他人创意的行为。

      2. B. 无理要求,无法完成:

        需求方提出额外的不合理的要求。

      3. C、不讲诚信,拒付项目款:

        服务商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后,需求方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确认付款。

      4. D. 恶意评价:

        指评价人以造成被评价服务商损害为目的,恶意利用本人、他人的名义对中发智造平台服务商做出“差评”或“中评”的评价。

      5. E. 需求方无故提前中止合作
      6. F. 需求方要求项目以外超额的工作,但不增加项目款
      7. G. 需求方联系不上
      8. H. 需求方恶意不验收拖延或拒绝付款
    2. (3) 处罚措施
      1. A. 需求方的选标被认定为作弊,选自己马甲中标的,平台将取消中标,并在曝光台进行曝光,中标服务商和需求方都将予以相应处罚;
      2. B. 需求方被服务商投诉无理要求,无法完成的,一旦成立,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明材料进行判定,并依据该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3. C. 需求方被服务商投诉不讲诚信,拒付项目款,一旦成立,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4. D. 需求方被投诉为恶意评价的,一旦成立,该评价恢复好评,恶意评价的用户需求方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5. E. 服务商已经开始工作,在任务过程中需求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作,一旦成立,将给予服务商相应的补偿。
      6. F. 需求方被服务商投诉要求项目以外的工作需求,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7. G. 需求方被服务商投诉,工作完成联系不上需求方,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8. H. 需求方被服务商投诉,已经完成工作,并交付给需求方,需求方恶意不验收付款,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2. 2. 针对服务商
    1. (1) 投诉对象

      服务商

    2. (2) 投诉原因
      1. A. 盗用:

        指服务商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他服务商创意、图片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头像,图片等。

      2. B. 涉嫌抄袭:

        指服务商上交的交付物涉嫌与他人已注册或者已使用的交付物或他人已提交的交付物相似。

      3. C. 未按时完成工作:

        没有按照之前和需求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4. D. 拒不修改中标方案:

        中标服务商拒绝需求方提出的合理修改范围内的需求。

      5. E. 无理要求追加项目金额:

        服务商中标后,无理由的要求需求方增加项目金额的行为。

      6. F. 无能力完成工作:

        服务商投标且中标后,没有能力完成需求方的需求。

      7. G. 虚假交易:
        1. 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能力值或服务销量,妨害需求方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a) 通过大幅度修改服务价格,来提高服务销量的;
          2. b) 服务商利用马甲小号,多次购买自己的服务或者雇佣自己;
      8. H. 恶意投诉:

        指用户自己或利用他人,对竞争对手的正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需求,评论,服务等),在短时间内进行多次投诉,严重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交易活动的行为。

      9. I. 服务商服务态度不好:

        服务商服务态度恶劣,攻击人身等行为。

      10. J. 服务商联系不上:

        需求方多次联系不上服务商。

      11. K. 服务商提前中止合作:

        服务商违背承诺,提前终止合作。

      12. L. 拒不交付源文件:
        1. 指服务商不按照需求约定内容或正常的交易流程,向需求方提供不符合需求要求、不可正常使用的服务成果的行为,包括:,包括:
          1. a) 服务商无论以任何方式要求或引导需求方先确认付款,再交接服务成果;
          2. b) 服务商交付的服务成果与需求方的要求不一致且不配合调整;
          3. c) 其他因交付成果本身的问题导致需求方无法使用且不配合修改或重新上传。
      13. M. 未按合作工作需求完成:

        没有按照之前和需求方约定的工作需求完成工作;

      14. N. 违背承诺:

        服务商违背其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

      15. O. 诈骗:
        1. a) 服务商无论以任何方式要求或引导需求方确认付款(比如任务首款)之后消失,且不完成任务。
        2. b) 服务商引导需求方线下交易(比如汇款、转账)而产生的付款行为,且不完成任务。
    3. 3. 处罚措施

      您授权中发智造,对您违规行为的处罚权,针对上述投诉,一经核实,中发智造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 A. 若服务商发布的信息被认定为盗用,平台将屏蔽该信息;
      2. B. 若服务商上交的交付物被认定为抄袭他人,平台将屏蔽该信息;如果该稿件已中标或者备选,则取消中标或者备选资格。
      3. C. 需求方投诉服务商未按时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需求将按客服根据所递交证据及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将给予服务商相应的处罚;
      4. D. 需求方投诉服务商拒不按需求方对中标方案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修改的,一旦成立,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5. E. 需求方投诉服务商无理要求追加赏金,一旦成立,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6. F. 需求方投诉服务商无能力完成工作,一旦成立,该项交易将按我们根据双方所递交证据进行判定,并依据最终判定结果执行,并依此给予需求方相应的处罚;
      7. G. 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能力值或者服务销量的,删除服务商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评价。
      8. H. 无论是否对其他用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
      9. I. 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
      10. J. 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并将给予相应处罚;
      11. K. 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
      12. L. 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并将给予相应处罚;
      13. M. 若被认定为不履行项目成果交付职责,视情况处理;
      14. N. 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并给予相应处罚;
      15. O. 平台都将给予严重警告; 永久封号处理;

      若中发智造平台认定该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或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程度,中发智造平台有权直接做出永久封号处理。

第七条

项目金额的分配

投诉一方或者双方在申请本平台及客服部介入处理时,即视为投诉双方均同意授权本平台及客服部按照投诉处理结果进行项目金额的分配。

  1. 1. 投诉一方或者双方在申请本平台及客服部介入处理投诉时,即视为双方均同意本平台及客服部有权根据交易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处理,并按照处理结果将项目金额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2. 2. 如果中发智造平台判定项目金额归服务商所有,则:需求设置中标后,平台即收取10%的项目金额作为平台服务费,若之后发生因交易纠纷或双方协商涉及到退款的投诉,平台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3. 3. 如果中发智造平台判定项目金额归需求方所有,则项目金额全额退还给需求方。
  4. 4. 双方明确告知本平台选择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的,由本平台保留投诉涉及的项目金额并中止本规则约定的投诉处理程序,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将投诉涉及项目金额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一方或双方。
  5. 5. 投诉双方明确告知本平台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由本平台保留投诉涉及的项目金额并中止本规则约定的投诉处理程序,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争议项目金额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理。
  6. 6. 本平台根据处理结果分配投诉涉及到的项目金额后,投诉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本平台的处理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进行索赔。

本平台根据处理结果分配举报涉及到的需求金额后,举报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本平台的处理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进行索赔。

第八条

赔付限额

1. 本平台处理投诉以需求方支付的预付金以及服务商支付的履约保障金为限,若双方在需求要求中约定了有超过预付金和履约保障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本平台不受理此类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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